特别约定
货比三家,还选保到老
1、本计划由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,目前保险公司在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河北、河南、江苏、山东、吉林、黑龙江、辽宁、湖南、湖北、浙江、四川、江西、山西、安徽、深圳、天津设有分支机构,目前仅限在保险公司设立有分支机构工作或生活的客户投保。
2、本计划生效时间为扣款成功后次日零时,自保单生效之日起有20天的犹豫期。在犹豫期内,您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。若在犹豫期内退保,保险公司在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请后,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;犹豫期外退保则需承担一定损失。
3、续期扣款:您在购买产品时填写了续期账号,为保证合同到期后继续有效,到期保险公司将根据您填写的账号信息进行自动扣款。
4、本计划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,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5、根据中国保监会《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》第十五条规定,安邦人寿会在保单生效后对您进行电话回访,本回访只是对于保险产品的风险进行提示确认。安邦人寿全国统一客服回访显示号码为:95569。
6、如果您需要保险费发票,请拨打95569客服电话申请。届时会有当地分公司工作人员与您联系,为您打印发票并邮寄。
7、本计划为网络销售产品,网上投保、网上支付、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,您可拨打安邦人寿的客服热线95569查询、验真。
8、偿付能力信息披露: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评级详情可登录以下网址进入官网查询http://www.anbang-life.com/gkxxpl/cfnlxx/index.htm